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
一、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具体有什么
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
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
二、成本高,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高。
三、阻力大,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
四、举证难,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二、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是什么
法律分析
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包括下列相关风险追债时间周期较长;阻力大;成本高;举证难等。公司可以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时申请支付令,减少时间成本,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有哪些
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的风险有1、缺乏证据。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负有举证义务,当事人存在疏漏的,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
2、诉讼费用问题。财产类案件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
3、其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