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他人借了恶意透支,没钱还。卡是被他人使用的。从什么方面搜罗证据。
一、信用卡被他人借了恶意透支,没钱还。从什么方面搜罗证据?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建议积极还款,否则不但经济损失重大,还要被追究刑责任。
二、"办信用卡收取好处费需要承担责任吗?"
信用卡逾期还款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要根据欠款金额和欠款时间来分析1、如果欠款金额达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仍要承担民事还款责任。
2、如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欠款人负有偿还欠款的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三、信用卡被他人冒领透支,我连卡的影子都没见过,银行却要我还钱,要怎样办
首先,你应当立即,追究冒领人的;将事情搞清楚前,银行也不能帮你处置;银行,要求撤消你名下的帐户,注销信用卡,因为冒领人在解决领卡手续时,在有关申请表上肯定不是你的签名,银行对核另一方面存在明显,理应承受相应。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你不及时销户,那你有可能在银行征信系统中被记载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影响你包括借贷在内的多项民事活动。
四、信用卡透支还款逾期被起诉,如何处理?
如果存在恶意,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