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2:17:04劳动工伤2047
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夫妻共同债务

一、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1月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程新文表示,根据这部司法解释,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程新文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最高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三、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1月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程新文表示,根据这部司法解释,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程新文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4113.html

分享给朋友:

“最高人民法院怎样审理夫妻共同债务” 的相关文章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股权转让,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股权转让,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一、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处理”的相关解答如下你好,你所承受的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相关状况,我来回答一下如非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刘律师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知识——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

贷款购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贷款购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贷款四万购车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二、贷款一万买车要符合什么条件,法律上如何认...

被威胁下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被威胁下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被别人威胁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情况属于法律待定。受胁迫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在法院撤销之前是有效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借款纠纷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借款纠纷证据?

一、借款纠纷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1、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证据,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方身份信息、聊天记录、《民事起诉状》即可向法院起诉立案。判决生效后,请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局可把对方列为老赖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迫使对方还款。二、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钱的证据吗2023年 可以。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

房产证私有抵押需要过户吗? 房产证书私有质押需要过手吗?只需要房产证吗?

房产证私有抵押需要过户吗? 房产证书私有质押需要过手吗?只需要房产证吗?

一、房产证私人抵押需要过户么房产证抵押给私人要不要过户?只要房产证就可以了么以了么 拿走他人名字房产证,无意义,跟拿走废纸没有区别。可以双方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该住房他项权证,把权证抵押给你。这样,没有注销权姬孩灌绞弑悸鬼溪邯娄证前提,你不签字授权注销权证,对方不能再次抵押和买卖住房给他人。不建议过户住房给你,因为过户给你有税费。对方还清抵押,你再过户回住房给他,又有税费。二、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呢...

民间借贷纠纷能否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法律有何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能否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法律有何规定

一、民间借贷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不过有以下情况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二)被告是被监禁的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

湖南借条及欠条差别是几种 湖南借条、欠条有几种差别

湖南借条及欠条差别是几种 湖南借条、欠条有几种差别

一、湖南借条及欠条差别是几种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一、欠条借条到底都有多少区别2023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