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民法典实施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内多长时间

民法典实施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内多长时间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3:05:14劳动工伤1690
民法典实施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内多长时间

一、民法典实施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多长时间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二、有效的法定保证期限一般为多久?

专业分析

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三、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四、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保证期间的时长

1、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照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五、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多久

没有约定为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六、法院保全期限是多久,诉讼保全裁定是几年

根据规定法院保全期限是多久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2638.html

分享给朋友:

“民法典实施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内多长时间” 的相关文章

老公意外去世前的欠债怎么还,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老公意外去世前的欠债怎么还,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老公意外去世前的欠债怎么还,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老公意外去世的,其所欠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

利息保障倍数计算公式 请问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利息保障倍数计算公式 请问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利息保障倍数计算公式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原则上应集中到新村聚居点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二)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四)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

网络高利贷还不了怎么办,还有爆通讯录改怎么办

网络高利贷还不了怎么办,还有爆通讯录改怎么办

一、网络高利贷还不了怎么办,还有爆通讯录改怎么办 1、可以只偿还本金,双方进行民事调解。由于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并且利息不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而高利贷往往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因此可以借用双方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

在成都民间借贷被起诉无力偿还的人需要如何处理?

在成都民间借贷被起诉无力偿还的人需要如何处理?

一、成都民间借贷被起诉无力偿还的人怎么办,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以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失败,则可以收集有关借款人拒绝偿还贷款的相关证据,写一份投诉,并向借款人的所在地或履行合同的地点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如果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民间借贷起诉无偿还能力怎么办,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1、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住房抵押贷款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抵押贷款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住房抵押贷款怎么贷,需要什么材料 1、抵押房子贷款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2、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3、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支用贷款。二、我想咨询一下房子抵押贷款一般能贷多少钱,怎么贷 1、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

分期付款合同怎么写?法律支持无争议

分期付款合同怎么写?法律支持无争议

一、分期付款合同怎么写,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分期付款合同的写法为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如何避免出现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薪

如何避免出现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薪

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债务诉讼诉讼时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宁夏借条及欠条的不同有啥 宁夏借条、欠条的不同有啥

宁夏借条及欠条的不同有啥 宁夏借条、欠条的不同有啥

一、宁夏借条及欠条的不同有啥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