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单位行受贿罪的认定,单位受贿罪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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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的认定,单位行贿罪的司法规定
关于“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的认定,单位行贿罪的司法规定”的相关解答如下单位行贿罪顾名思义是单位利益不正当手段行贿的行为。实践中适用本条时,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另外,在追究单位行贿罪的刑事责任,应注意对因行贿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进而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二、单位受贿罪的定义,单位受贿罪如何认定,单位受贿
根据相关规定,就单位受贿罪认定如下一、主体方面。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二、客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集体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三、客体方面。单位受贿罪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四、主观方面。单位受贿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体现.单位受贿应予立案的标准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受贿罪的刑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四)单位受贿案(第387条)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387条
三、有关单位受贿罪的法律界定
认定本罪时,应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单位受贿罪也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二:一是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个人意志支配下,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
二是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而受贿罪是收受的财物归被受贿人个人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并且非法利益也归单位,就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如果是单位成员(主要是领导)假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但把财物占为己有的,则应按个人受贿罪处理。
四、有关单位受贿犯罪的法律界定
认定本罪时,应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单位受贿罪也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二:一是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个人意志支配下,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
二是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而受贿罪是收受的财物归被受贿人个人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并且非法利益也归单位,就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如果是单位成员(主要是领导)假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但把财物占为己有的,则应按个人受贿罪处理。
五、关于单位受贿罪的司法界定
认定本罪时,应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单位受贿罪也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二:一是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个人意志支配下,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
二是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而受贿罪是收受的财物归被受贿人个人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并且非法利益也归单位,就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如果是单位成员(主要是领导)假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但把财物占为己有的,则应按个人受贿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