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227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想请教一下刑诉法中的226条规定什么
一、刑诉法第227条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诉法第227条中也是规定了如果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后也是可以提出上诉申请的,那么在提起上诉申请后也是需要经过被告人的同意,然后上诉人需要将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一并提交至上级法院,同时法院也是不可以随意的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力的。
二、新刑诉法第119条的规定是什么?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三、我想请教一下刑诉法中的226条规定什么
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条文注释本罪中的暴力指对他人实行殴打、捆绑等人身强制;威胁指以对他人伤害、杀害、毁坏财产、损害名誉等相恐吓,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不敢反抗。强迫交易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其
一,强买商品,一般指以不能为对方接受的低价格强迫对方出售商品;其
二,强卖商品,一般指以不能为对方接受的高价格或者违反对方的欣赏习惯强迫对方购买其商品;其
三,强迫他人提供服务,一般是强迫对方以无偿地或者以对方不能接受的低价格为其提供服务;其
四,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一般指以不能为对方接受的价格或者在对方不需要服务的情况下强迫其接受服务。实施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如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等等,都构成本罪。
四、最高法刑诉法解释31条是什么规定?
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也要依法实行回避制度,主要是考虑这三种工作也都关系到案件的正确处理,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