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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签署的欠条是否是共同债务?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7:52:10债权债务1538
夫妻一方签署的欠条是否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签订的欠条,就是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借条上没有另外一方的签字,且另外一方对于该借款也不知情,事后没有做追认,且该笔借款没有用作家庭生活,就不是共同债务,另外一方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三、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借条只有一方签字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借条只有一方签字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去年,一个朋友以他和他老婆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问我借了100万元,但是借条就只有他一个人签字。最近,我找他和他老婆讨债,他说没钱还,而他老婆否认这笔借款还说与她无关。想问,这笔钱借给他们夫妻做生意的,但只有他一个人签字,是否属于他们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一方借钱怎么证明是共同债务

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是指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支出,具体表现在双方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等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五、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自己证明吗

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自己证明。
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负举证责任。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六、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这个问题并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有时候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往往与夫妻共同债务混同,当债权人追偿时就会出现夫妻两人相互推脱的情形,此时需要举证区别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来解决相关纠纷。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区别的,但现实中两者往往容易被人混同。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就成为解决偿还问题的关键,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实践中,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举债,原则上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夫妻一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就是共同债务。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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