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工伤 > 债权人能否转让合同权利?债权人如何转让合同的权利?

债权人能否转让合同权利?债权人如何转让合同的权利?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8:36:16劳动工伤1572
债权人能否转让合同权利?债权人如何转让合同的权利?

一、债权人能转让合同权利吗,债权人如何转让合同权利

一、债权人能转让合同权利吗
债权人能转让合同权利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法定条件。

1、转让的法定条件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要合法。
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不得转让的情形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人如何转让合同权利

1、对于债权人而言
1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对于债务人而言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权人可以转让权利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债权人可以转让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三、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转让债务人吗

专业分析
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四、只有债权人同意就可以转让债务了吗

是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3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553条

五、抵押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抵押人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抵押人,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6970.html

分享给朋友:

“债权人能否转让合同权利?债权人如何转让合同的权利?” 的相关文章

怎样做才能防范欠款人逃债 欠款人失踪可以怎么做

怎样做才能防范欠款人逃债 欠款人失踪可以怎么做

一、怎样做才能防范欠款人逃债 防范欠款人逃债的方式有1、债权相对性原理;2、债权相容性,平等性原理;3、主体特定性原理;4、法人资格原理;5、主体转换原理;6、主体消亡原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引用法规[1]《民法...

信用卡逾期后,能否申请停息挂账?

信用卡逾期后,能否申请停息挂账?

一、我信用卡逾期,能申请停息挂账吗,要停息挂账需要求 可以。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可以进行停息挂账的,银行都会人性化的处理逾期和还不上款的人,最长不得超过5年,如果想申请停息挂账必须要满足条件才可以,如果条件满足不了还不上款就会影响到征信。1、提供无能力还款的证据,当下有不少人失业而不少公司连员工的工资都开不起,导致多人信用卡逾期,但是想要信用卡停息挂账需要拿出无力还款的证据,比...

企业更换法人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

企业更换法人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更换法人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果企业是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则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不受影响,还是由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二、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如何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与股东无关,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

江苏借条欠条应该如何区分 江苏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法律有哪些规定

江苏借条欠条应该如何区分 江苏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江苏借条欠条应该如何区分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

福建欠条借条要如何区分 福建该如何区分欠条跟借条

福建欠条借条要如何区分 福建该如何区分欠条跟借条

一、福建欠条借条要如何区分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

湖北借条欠条差异是怎样的 湖北借条和欠条都有何差异

湖北借条欠条差异是怎样的 湖北借条和欠条都有何差异

一、湖北借条欠条差异是怎样的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

云南借条及欠条有几种差别 云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是几种

云南借条及欠条有几种差别 云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是几种

一、云南借条及欠条有几种差别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必须交验哪些文件?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必须交验哪些文件?

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哪些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哪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