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纠纷 >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6:36:17房产纠纷1004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一、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三、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如下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四、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五、离婚补偿金怎么算,离婚补偿费是怎么算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于离婚补偿费怎么算这一问题,依据司法解释的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

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6314.html

分享给朋友: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的相关文章

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不同的地方是什么?

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不同的地方是什么?

一、同居关系跟事实婚姻不同到底表现在什么地方 您好,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听律网律师为您解答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限制较少。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具体处理时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

安徽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差异有啥 安徽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异是啥

安徽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差异有啥 安徽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异是啥

一、安徽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差异有啥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

男方有婚外情女方不同意离婚,能否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外加金钱赔偿?

男方有婚外情女方不同意离婚,能否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外加金钱赔偿?

一、男方有婚外情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能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外加金钱赔偿吗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在平均分割、男方和女方一人一半的基础上,结合离婚的原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原则下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法院是不会判决净身出户的,但通过种种手段,可以在谈判调解过程中,争取让对方主动放弃财产,达到净身出户的目的,但如果对方坚持不肯调解让步,强硬到底,也是没有办法...

父亲过世需要赡养爷爷奶奶吗 爷爷奶奶赡养,孙子需要来承担吗

父亲过世需要赡养爷爷奶奶吗 爷爷奶奶赡养,孙子需要来承担吗

一、父亲过世需要赡养爷爷奶奶吗 视情况而定。按照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但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

丈夫坐牢,多久妻子可以起诉离婚 你好,问一下夫妻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

丈夫坐牢,多久妻子可以起诉离婚 你好,问一下夫妻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

一、丈夫坐牢,多久妻子可以起诉离婚 1、被判刑坐牢可以离婚,直接在你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就可以了。2、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二、丈夫坐牢了,妻子可以怎么去离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通常需采用起诉方式,如果未服刑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聘金可以退还吗?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聘金可以退还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聘金钱会退还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还不到一年就离婚了,彩礼钱是不需要退还的,归女方个人所有就可以,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结婚之后未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之后给付人生活困难,满足这些条件,离婚时可以索要彩礼。二、结婚不到半年的夫妻离婚,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结婚不到半年的夫妻离婚,彩礼钱一般不予退还。但是结婚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妻子签字的手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妻子签字的手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妻子手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1、在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2、在形式上的要求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3...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属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属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老公婚前贷款买房,不过婚后我们共同还房贷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