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员工持股和普通持股的区别是什么?

员工持股和普通持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5:53:07交通事故1743
员工持股和普通持股的区别是什么?

一、问一下员工持股和普通持股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前者具有非流动性(或有限流动性),不可以随意转让,只能在员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由企业购回。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员工只注重股份转让收益而放松对企业发展的关切。员工只有在企业长期工作并做出贡献,才能得到较高的股份收益。
员工持股制度虽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持股人资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让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依然是以资产的个人占有为基础而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它不允许企业外人员占有其股份(即成为持股会成员),企业员工则必须认购本企业的股份。认购股份的多少取决于企业资本与劳动的比例。员工离开企业时,企业要回购其股份。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二、员工持股和普通持股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前者具有非流动性(或有限流动性),不可以随意转让,只能在员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由企业购回。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员工只注重股份转让收益而放松对企业发展的关切。员工只有在企业长期工作并做出贡献,才能得到较高的股份收益。
员工持股制度虽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持股人资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让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依然是以资产的个人占有为基础而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它不允许企业外人员占有其股份(即成为持股会成员),企业员工则必须认购本企业的股份。认购股份的多少取决于企业资本与劳动的比例。员工离开企业时,企业要回购其股份。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三、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ESOP属于长期激励的一种,是通过全员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员工的主人翁感及组织承诺。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
ershipPlan,简称ESOP)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四、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在于

1、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参加的对象是公司的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础员工;而股权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股权激励的对象要达到相应的业绩后才能得到一定的股权;而员工持股不需要业绩目标。

3、股权激励公告后,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被激励对象的姓名以及在公司的职位,公布期至少10天,而员工持股不需要公布员工的姓名及其职位。

4、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是免税,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票买卖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红利税。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七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5991.html

分享给朋友:

“员工持股和普通持股的区别是什么?” 的相关文章

法律上公司注销对法人有哪些约束,有哪些规定?

法律上公司注销对法人有哪些约束,有哪些规定?

一、法律上公司注销对法人有哪些规定,有何规定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权转让怎么处理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

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清算没办法找到债务人可以起诉吗

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清算没办法找到债务人可以起诉吗

一、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公司清算后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主体起诉。因为公司已经破产清算后已经注销,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这个主体,无法向该公司提起诉讼。所以,公司注销后,只能向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提起诉讼。未尽勤勉义务的管理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也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

破产案件管辖权的法律法规

破产案件管辖权的法律法规

一、破产案件由哪里管辖,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司无办事机构的,可以申请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

未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是什么? 未上市公司融资条件都是什么

未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是什么? 未上市公司融资条件都是什么

一、未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是什么? 采用增资扩股、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措自有资金的企业,应当是非股份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或合营企业等,股份制企业按规定以发行股票方式取得自有资金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投资创业。二、上市公司融资的条件是什么? 主体资格方面。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审计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审计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审计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审计。《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法律依据《中...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条件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具体有哪些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条件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条件 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的条件1、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2、有相应的法律素养。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3、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然后需要经企业聘用,才能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二、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条件 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的条件1、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2、有相应的...

应该如何区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3 应该怎样区分董事会股东大会2023

应该如何区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3 应该怎样区分董事会股东大会2023

一、应该如何区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3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二者的区别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