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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咨询网2023-07-04 03:00:42房产纠纷2032
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一、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非法同居财产的分割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非法同居怎么分割财产答案如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三、解除非法同居后,财产应该怎么分配,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四、非法同居如何分割财产,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10条
[1]《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8条
[2]《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1条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2条

五、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我们都知道财产分割一般都适用于离婚的两个有之间,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财产也会平分,那么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首先非法同居本来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法律一般会根据适用夫妻的分割规定,来结合多种原因来进行处理,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六、你好问一下非法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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