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还清罚款两万,判刑吗?判多久
一、信用卡诈骗罪,??卡上的钱以还清,??罚款两万没有交,??判刑吗???判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后信用卡怎么还款,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犯罪分子可以委托家属偿还欠款,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主动还款,银行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生效后犯罪分子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银行是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信用卡诈骗罪的判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信用卡诈骗罪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有什么做法方式
二、信用卡诈骗罪有什么做法方式1、使用虚构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买下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钱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虚构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限定的虚构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违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虚构的信用卡,有的是虚构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虚构者将虚构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隶属“使用虚构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隶属诈骗做法。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由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限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卡超出有效使用时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分别、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时限也有所分别,有2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出有效使用时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解决换卡手续的,都应将逾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时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不满,但在解决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欺骗财物的做法。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认可、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本不够或已无资本的情况下,经过银行准许,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应予持卡人在资本不够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本,并按限定支付肯定的息金。在我国各发卡银行通常均限定应予持卡人在肯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出3个月仍不返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