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及如何进行处理
一、什么叫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做法方式有什么
根据刑法第196条限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欺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rn 信用卡诈骗罪具体做法表现形式rn1、使用虚构的信用卡。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虚构信用卡主要有两种做法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违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虚构,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做法也隶属虚构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rn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由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信用卡章程,能够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由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信用卡超出有效时限而自动失效;
2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
3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非持卡人,明知是上述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论处。rn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国际性规则,根据这项规则,信用卡的使用权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不得转借或转让。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即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认可或者授权,私行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钱等诈骗做法。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做法人必须有违法占有的目的,这就将与借用亲属、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做法差别开来。rn
4、恶意透支。所谓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无资本或者资本不够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准许,应予其超出现有资本额度支取现钱或者持卡消费的做法。透支实质上是银做法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效也是信用卡差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二、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构成的!我的信用卡很久才都没有还是不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三、被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四、什么叫信用卡诈骗罪?什么样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都有那些种类
您好!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是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信用卡章程,可以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
1)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
(
2)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
(
3)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4、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9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