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撤销重婚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怎样撤销重婚无效婚姻
1、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申请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31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10条
[1]《婚姻法》 第32条
[1]《婚姻法》 第10条
[2]《婚姻法》 第12条
[1]《婚姻法》 第11条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是否有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希望对你的婚姻可撤销的问题有所帮助三、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缺少结婚要件而成立的婚姻,比如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无效婚姻的情况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四、夫妻当中一方重婚可以撤销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当中一方重婚不可以撤销,因为胁迫所以存在着婚姻关系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的撤销的,因为这在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是属于非常明确的可撤销婚姻当中的一种,但是如果是存在重婚的话,是属于无效婚姻,并不是属于属于可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