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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是否有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2:30:54房产纠纷1166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是否有相关规定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有没有相关规定

1、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会把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法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收到送达后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将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指派人员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谈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二条

二、民事诉讼法司法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1、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2、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3、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负责保管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该项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5、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6、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7、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8、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 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三、诉前保全财产会查封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诉前保全财产是会查封的,一般在当事人申请了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就会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如果情形比较紧急的,那么就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进行查封,但当事人需要在保全之后的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采取保全措施后多久通知查封人,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采取保全措施之后一般都会及时的通知查封人,法院接到诉讼保全申请,在审查符合保全条件后,应当在5天之内查封;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查封,被查封人不满的话,也可以及时进行诉讼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五、解除保全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解除保全的法律规定说明了,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之后应该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开始执行,并在之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若是对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裁决之后的三十日之内提出诉讼解决保全。

六、安全法对监护人资格恢复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原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终止。因此,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提交的证据应该证明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适宜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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